斯特灵学院教师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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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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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廖迪/图:潘蕙)2025年2月21日下午,斯特灵学院在14教学楼521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科研秘书廖迪老师组织学院教师学习《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发﹝2012﹞3号)《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发﹝2022﹞16号)等相关文件。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

会议首先回顾了自2024年11月以来,学院教师积极配合社科处完成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并指出在此次自查中未发现任何违规情况,为今后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经费的监督管理方面,会议强调,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省、市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学院作为科研工作基层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确保科研经费全部用于科研活动,不得虚假编报项目预算、列支与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等。
斯特灵学院党总支书记刘亚玲指出,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为科研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并对科研管理中潜在的各类风险,如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执行不规范等做了提醒。她强调,全院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严格遵守管理办法,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项目停滞或经费问题,要从失败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机制,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此次会议,斯特灵学院全体教师对成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