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各团支部推优学生参加党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政治觉悟高,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及义务公益性劳动。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
4.关心集体,有较强集体荣誉感,积极主动参与校、院、班集体建设,积极参加校、院、班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及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认真完成学业,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科目。
6.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在2026年3月20日之前提交入党申请书,且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7.拟发展对象应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并在2025年10月21日前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合格且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二)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选对象:
1.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2.没有按时缴纳团费者;
3.考试有作弊行为,上一学期必修课有补考、重修科目者;
4.上一学年违反校规法规等被学校处分者;
5.参与过青马班及党校培训且未结业的同学;
6.毕业年级学生在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再发展。
(三)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学校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者;
2.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4.担任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出色;
5.毕业年级学生如有非学科竞赛类市级及以上荣誉,可以适当考虑。
二、入党推优程序
在班主任的指导和团支书的组织下,成立团支部推优学生参加党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评议小组成员为全班同学。团支书在开展评议工作前,应该首先审核推选对象是否符合以上推选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的拟推荐程序是;在班主任的监督下,评议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先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然后由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投票,杜绝拉票现象,否则取消选举资格。各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名额为1个,团支部综合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条件评议最终推优人选。发展对象的拟推荐程序是: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名(附件2)、党支部讨论审核、学院党总支审核。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上交:由团支部书记完成附件1并附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票结果截屏),将电子档发至邮箱1519102635@qq.com,邮件命名为“X级XX专业XX班推优入党名单”,纸质档交到14413徐老师处,如本支部没有产生推优对象,也需在附件1表格内备注处填“无人参选”。发展对象材料(附件2)由本人报送到1519102635@qq.com,纸质档交到14教413徐老师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材料上交截止日期均为9月23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