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风采

关于开展斯特灵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斯特灵学院
  • 发布时间: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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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灵学院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期(第68期)推优入党、党校培训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现将各团支部推优入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业。在思政课上:(1)上学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均在70分或中等及以上;(2)上学期形势与政策、国家安全教育、军事实践、军事理论均在80分或中等及以上注:思政课(1)(2)两项条件可选择一项满足,若上一学期有多门课程的,所有课程均需满足)

2.道德品行上先进。志愿服务时长自入学以来需满10小时。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推优”最近一学期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考试成绩无挂科(补考)。积极参与学院分团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比赛以及志愿活动等。在学院班级中积极参与活动,对党团组织交办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学生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被推选:(1)需参加至少一次学院大型活动(由学院开具证明);(2)需有学生组织、班委工作经历或积极参与各类活动10次以上(需至少达到一项,需开具聘用证明或活动参与证明)。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和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政治面貌需为共青团员

(二)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选对象:

1. 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2.没有按时缴纳团费者;

3.考试有作弊行为,最近一学期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有补考、重修者;

4.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

5.推优最近一学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6.参与过青马班及党校培训且未结业的同学。

(三)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2.在青年志愿活动、见义勇为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或时长超过500小时的(时长以志愿四川或志愿成大平台为准,表彰仅限于党政军团表彰);

3.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获得校级一等奖(第一名)及以上的(含团体);

4.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党员先锋队正副队长的(由组织指导老师或班主任开具证明);

5.班长、团支书带领所在班级获得校级十佳班集体的;

6.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表彰的。

二、入党推优程序

在班主任的指导和团支书的组织下,成立团支部推优入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评议小组成员为全班团员。团支书在开展评议工作前,应该首先审核推选对象是否符合以上推选条件。

在班主任的监督下,评议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先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然后由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投票,杜绝拉票现象,否则取消选举资格。各支部分别有一个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团支部综合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条件评议最终确定推优人选。

本次推优入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2:00,截止日期前将附件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投票)电子档发送至3465481679@qq.com。《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档交于党员先锋队处。

中共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学生一支部、二支部

2026年3月17日

一审:贺泽斌

二审:郝巍

三审:刘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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