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1-2022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22年将要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党缔造成立共青团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五四”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
二、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院团委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结合2021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院(所)、部门进行公示。
(三)十佳共青团员(校级)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十佳共青团员候选人必须在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员范围内进行推选。
(四)“五四”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
(五)时间安排:
3月10日—3月14日,宣传发动,符合条件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三),电子档发至邮箱305493795@qq.com,纸质档交至学院D107办公室。截止时间为3月14日下午17:00,逾期将视为放弃评选。
3月15-16日将进行学院候选人评审、公示。
三、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分团委杨老师联系。
联系方式:028-84616731
四、附件
1.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标准
2.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名额分配表
3.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五四”评选表彰通知附件表格
共青团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