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及各方面素质的综合测定与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6-2027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时间进度
1.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月17日—9月18日
2.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月18日—9月23日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月24日—9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学院,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3.请各年级各班下载附件《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6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请各班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提交附件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各班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名单》纸质版到14413办公室雷老师处,电子扫描版提交至邮箱leijing_cdu@163.com。
5.请各班于9月23日17点前提交附件二《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各班综合测评一览表》纸质版、附件四《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放弃名单》纸质版到14413办公室雷老师处。
6.请各班9月23日17点前按照《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6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方案》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班级成员综测材料电子版(包含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以及每位同学详细的综测证明材料)至邮箱leijing_cdu@163.com。
四、监督工作
学院监督电话:028-84616731。
监督邮箱:leijing_c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