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勤助贷

斯特灵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斯特灵学院
  • 发布时间:2026-10-12
  • 点击量:

各班级:

为表彰奖励2025—2026学年度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比学赶超、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5—2026学年度所有在校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评选总体要求

1.评选依据

参照附件《成都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成大学〔2026〕5号)执行。

2.名额分配

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荣誉名额分配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不得兼得。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学组织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占用本次班级推荐名额,不在本次学院班级评选范围内。

3.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2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17日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流程

各班级成立荣誉称号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申请,由工作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后组织班级无记名投票;每人最多投3票,不得对同一人重复投票,可弃票。按照得票高低排序,根据附件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班主任审核。班级拟推荐名单须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入选同学于10月14日17:00前登录ISP系统在线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计入课程无重修、挂科记录,票数相同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优先;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学年,履职尽责,热心服务同学,获得师生认可。

四、三好学生评选

1.评选流程

各班级成立荣誉称号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申请,工作小组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后组织班级无记名投票。综合总分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占60%、班级投票得分占40%计算,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班主任审核。班级拟推荐名单须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同学于10月14日17:00前登录ISP系统在线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计入课程无重修、挂科记录,分数相同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优先。

五、先进班集体

有意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于10月14日17:00前在ISP系统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同步提交班级获奖、活动开展等事迹支撑材料。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六、“双十佳”荣誉称号评选

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安排在本学年下学期开展,具体通知另行下发。申报三好学生的同学自动纳入“十佳大学生”候选遴选;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自动纳入“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遴选。

七、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高度重视,规范组织本次评审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名额比例与文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选。

2.评审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提高评审透明度。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及获评资格。

3.对初评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731

监督邮箱:leijing_cdu@163.com

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一审:雷静

二审:郝巍

三审:刘亚玲

上一篇: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篇:斯特灵学院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公示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207号 | 蜀ICP备050064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