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灵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斯特灵学院
- 发布时间: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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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表彰奖励2025—2026学年度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比学赶超、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5—2026学年度所有在校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校级荣誉称号评选总体要求
1.评选依据
参照附件《成都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成大学〔2026〕5号)执行。
2.名额分配
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荣誉名额分配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不得兼得。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学组织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占用本次班级推荐名额,不在本次学院班级评选范围内。
3.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2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17日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流程
各班级成立荣誉称号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申请,由工作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后组织班级无记名投票;每人最多投3票,不得对同一人重复投票,可弃票。按照得票高低排序,根据附件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班主任审核。班级拟推荐名单须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入选同学于10月14日17:00前登录ISP系统在线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计入课程无重修、挂科记录,票数相同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优先;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学年,履职尽责,热心服务同学,获得师生认可。
四、三好学生评选
1.评选流程
各班级成立荣誉称号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申请,工作小组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后组织班级无记名投票。综合总分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占60%、班级投票得分占40%计算,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班主任审核。班级拟推荐名单须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同学于10月14日17:00前登录ISP系统在线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任何处分记录;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计入课程无重修、挂科记录,分数相同时综合测评排名靠前优先。
五、先进班集体
有意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请于10月14日17:00前在ISP系统填报《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同步提交班级获奖、活动开展等事迹支撑材料。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六、“双十佳”荣誉称号评选
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安排在本学年下学期开展,具体通知另行下发。申报三好学生的同学自动纳入“十佳大学生”候选遴选;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自动纳入“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遴选。
七、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高度重视,规范组织本次评审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名额比例与文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选。
2.评审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提高评审透明度。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及获评资格。
3.对初评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八、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731
监督邮箱:leijing_cdu@163.com
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一审:雷静
二审:郝巍
三审:刘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