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定一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亚玲
副组长:郝巍
成 员:范晓灿 李昊霖 潘薇 徐宇 吴丹
(二)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监督小组
组 长:于曦
副组长:王珏殷
成 员:朱玲 盛菲 王文杰
二、参评对象
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且认定为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一)思想品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纪校规。
(二)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评选范围一致为本年级本专业所有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包括排名范围内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排名比例具体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100%,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年级本专业内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表彰奖励(附件1)。
四、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年级专业数据以ISP系统综合素质测评院级公示为准。
(二)因为名额有限,且包含差额,所以名额划分有优先,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顺序依次发放。第一批需满足:综测及智育同时位于前10%,直评。同等条件,以综测成绩高者优先获得。
第一批名额发放完毕,仍有剩余名额,发放第二批名额。第二批满足综测及智育同时位于30%,且在2022-2023学年有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同等条件,以综测成绩高者优先获得。
差额名额是满足参评条件,但是在人数大于名额的情况下,按综测分数依次递补的同学。比如一共有10个名额,包含1个差额名额。那么名额分到第9位,综测排名第10位的同学作为差额。只有其他同学不符合参评条件,名额被取消的情况下才会发生递补。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学院名额分配公示,时间10月11日。
(二)学院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摸排,公示摸排情况表(附件4),时间10月12日。
(三)根据摸排的情况,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申请,时间10月12日。
(三)辅导员(班主任)完成评语,进行推荐,时间10月13日。
(五)学院审核所有材料,时间10月16日。
(六)学院进行最终励志名单公示,公示时间10月17日-10月19日。
六、材料收集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见附件3)。在10月13日-10月15日将电子版发给472624697@qq.com,纸质版交到14教学楼506办公室吴丹老师。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资助领导小组所有。
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资助领导小组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