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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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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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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评定一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一)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亚玲

副组长:郝巍

成 员:范晓灿 李昊霖 潘薇 吴丹

(二)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监督小组

组 长:于曦

副组长:王珏殷

成 员:朱玲 盛菲 王文杰

二、参评对象

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一)思想品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纪校规。

(二)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的评选范围一致为本学院大二及以上所有学生。学生排名比例具体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参评范围学生总人数×100%,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参评范围内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5)。

四、评审原则及办法

(一)学生数据以ISP系统综合素质测评院级公示为准。

(二)因为名额有限,且包含差额,所以名额划分有优先,综测及智育同时位于前10%,直评。同等条件,以综测成绩高者优先获得。

差额名额是满足参评条件,但是在人数大于名额的情况下,按智育分数依次递补的同学。比如一共有1个名额,包含1个差额名额。那么名额分到第1位,综测排名第2位的同学作为差额。只有其他同学不符合参评条件,名额被取消的情况下才会发生递补。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学院名额分配公示,时间10月11日

(二)学院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摸排,公示摸排情况表,时间10月12日。

(三)根据摸排的情况,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申请,时间10月12日。

(三)辅导员(班主任)完成评语,进行推荐,时间10月13日。

(五)学院审核所有材料,时间10月16日

(六)学院进行最终名单公示,公示时间10月17日-10月19日。

六、材料收集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在10月13日-10月15日将电子版发给fanxiaocan@cdu.edu.cn,纸质版交到14413里间办公室范晓灿老师。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所有。

成都大学斯特灵学院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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